2028年底实现全国基本覆盖,社保“第六险”来了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第六险”提上日程。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表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8年底,这项制度要在全国基本上全面覆盖。
从统筹层次上看,可以从市地级统筹起步,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省级统筹。在推进节奏上,具体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步分批推进改革,有条件的市地可以先行,不具备条件的市地可以夯实条件后再实施。在覆盖人群上,可以先从职工人群起步,再逐步覆盖到城乡居民,也可以职工、城乡居民同时纳入到制度覆盖范围。
国家此前组织两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试点覆盖地区从2016年启动之初的15个拓展到了2025年底的92个,覆盖人群已经达到了3.08亿,基金累计支出也超过1000亿元,为超过330万失能人员提供了护理服务支持,减轻了家庭负担。
“为了保证原试点地区群众待遇保障的稳定性,对于一些符合制度发展方向的试点做法,可不做硬性调整。”王文君说,制度的建立和推行都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长期护理保险共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600亿元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安排。
王文君表示,对失能人员来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是“刚需”,通过专业的护理,可以极大幅度提升失能人员的生存质量,让洗澡、理发、吃饭、换药不再是“病床上的奢望”,而是就在床边、触手可及的悉心照料。
对失能人员的家庭来讲,长期护理保险是“减负”,通过制度的保障,对家庭来讲,可以减轻经济上和照护事务上的双重负担。通过专业的护理,可以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有了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家里的其他成员也可以从繁重的照护事务当中解放出来,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去。
对产业来讲,长期护理保险意味着“拉动”。可以说,这项制度的建立催生了新业态和新模式,比如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和租赁、失能等级评估,还有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等,这些都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初步统计,自2016年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共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600亿元。
探索将长护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具等纳入长护险支付范畴可能性
国家医保局积极适应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发展趋势,充分发挥长期护理保险购买作用,积极探索推动智能化服务在长护场景下的推广应用。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透露,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结合人口形势变化和制度发展,探索将长护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具等纳入长护险支付范畴的可能性,更好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
国家医保局还制定了全国统一的长护服务项目目录,将重度失能人员迫切需求的36项服务纳入了长护支付范围,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等20项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照护类,以及吸痰、导尿等16项基础性的医疗护理类项目。
“通过这些规定,我们希望确保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机构均按照同一要求提供服务内容基本相同的服务,确保参保人员得到稳定、可靠的服务。”黄心宇表示。
财政补助力度还会继续加大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财政部配合国家医保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表示,考虑到各地居民参保工作有逐步推开的过程,今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助会按照各地预计的参保人数先实行预拨,到下一个年度再根据实际参保人数进行据实结算,确保补助资金能够足额拨付。今后,随着参保人数增加,财政补助力度还会继续加大。
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强基金财务预算管理,明确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的具体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为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
未来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表示,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需要强调的是,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
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居民和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比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是有所差异的,这样也是体现权责对等。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场所主要有3类,由参保人自主选择。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人上门服务;选择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非全日的服务;选择入住定点机构,接受机构护理的,由机构提供全日的服务。
逐步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
随着制度逐步推开,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地,借鉴医保基金监管的经验做法,建立适应长期护理保险运行特点的监管制度机制,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基金安全。
张西凡介绍,逐步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纳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常态化监管范围。
国家医保局将“假评估、假服务、假失能”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专项检查范围。在失能等级评估环节,重点打击“假评估”,包括降低评估标准、篡改评分、虚高失能等级等行为。在服务环节,重点打击“假服务”,包括伪造或者变造服务资料、虚构服务记录等行为。在待遇享受环节,重点打击“假失能”,包括通过冒用他人身份,或串通机构伪造、变造、虚构、隐瞒相关信息等方式,骗取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等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针对长期护理服务的特点,深度运用新一代智能技术,构建全链条、穿透式、全景化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毫米波雷达、热成像等新技术的应用,既全面保护失能人员隐私,又精准监测服务人员行为,提升监管效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予以推广。”张西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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