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保险费率,中国人寿一分公司被罚款

2026-10-09 19: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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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甘肃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保险费率,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被罚款10万元;时任中国人寿(601628)金昌分公司副总经理付元明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编:岳炎霖|审核:李震|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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