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渭南金融监管分局连续披露两起行政处罚案件,分别涉及一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一家保险支公司,处罚事由从信贷全流程管理到保险代理人培训,覆盖银保两大领域,释放出鲜明的强监管信号。
农信社贷前贷后"双失守",80万罚单叠加终身禁业
大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被认定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合计被罚80万元。这一处罚金额在县域农信系统中并不轻。
更为严厉的是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张婉莉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安长伟、肖勇、张波、蒙贵民、李建忠五人同被给予警告。"机构罚款+个人重罚+终身禁入"的组合拳,表明监管部门已不再停留于"罚机构了事",而是穿透到具体岗位、具体经办人,以终身禁业的顶格资格罚形成有效震慑。
贷前调查与贷后检查,本是信贷风险防控的两道核心闸门。前者决定贷款投向是否真实、用途是否合规、客户资质是否经得起检验;后者则跟踪资金实际流向、预警风险暴露。两道环节同时"不尽职""不到位",意味着该社在内部控制、岗位制衡和合规文化上存在系统性短板,而非偶发疏漏。
险企代理人培训不规范,机构与个人"双罚"
另一起案件中,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蒲城支公司因"向代理人开展培训不规范"被给予警告并处0.6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高曼丽被警告并罚款0.4万元。
罚款金额虽不大,但指向明确:保险代理人的销售行为合规性,源头在培训。培训内容失真、授课人员管理松散、话术缺乏合规审核,极易诱发销售误导、夸大收益、隐瞒免责条款等侵害消费(883434)者权益的行为。监管以"机构+个人"双罚机制,督促保险机构把代理人培训从"走过场"真正做实。
两案同框,监管逻辑一致
两起案件虽分属银行与保险、违规情节轻重有别,但背后是同一套监管逻辑:一是"机构追责与人员追责并重",既罚单位也罚到人;二是"事中事后并重",既查操作结果也查流程留痕;三是"小额违规同样不放过",培训不规范这类看似"小问题"同样纳入处罚视野。
对辖区金融机构而言,这两则罚单是一份清晰的合规提示——审慎经营不是口号,客户培训不是形式,任何一道闸门的松动,都可能换来真金白银的处罚和从业者职业生涯的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