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公示,针对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井支公司、和龙支公司违规经营问题依法作出处罚,两家机构均因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触碰保险监管合规红线,合计被罚27万元,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追责处罚。
处罚公示内容显示,平安财险龙井支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备案保险条款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3万元罚款;该机构相关责任人于浩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同期,平安财险和龙支公司出现同类违规问题,情节对应处罚更重,被监管部门处以14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张伟被给予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
保险条款是保险业务开展的核心依据,经监管备案的条款具有法定约束力,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分支机构擅自偏离备案条款开展业务,不仅会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破坏行业合规经营体系,还可能损害投保人合法权益,引发金融消费纠纷与经营风险。
此次双机构、双责任人同步追责,彰显了金融监管部门从严整治保险机构违规经营、压实主体责任的坚定态度。下一步,延边辖区保险机构将以此为警示,严格规范业务操作,严守监管合规底线,强化条款执行管控与内部风控建设,切实维护保险市场平稳有序发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