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心桥营销服务部机构撤销的请示》(泰康人寿津发〔2026〕8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心桥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心桥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心桥营销服务部机构撤销的请示》(泰康人寿津发〔2026〕8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心桥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心桥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