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吉水县支公司的请示》(人保寿险赣吉发〔2026〕3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吉安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吉水县支公司的请示》(人保寿险赣吉发〔2026〕3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吉安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