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以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一体化提升减灾预防、抗灾设防、救灾保障能力。
作为“十五五”时期国家应急治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多次将保险机制纳入重点任务,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配套制度,到稳步实施巨灾保险,再到探索开展“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勾勒出市场化金融工具深度嵌入现代化应急体系的改革路径,为保险赋能风险治理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应急管理部发布的2025年自然灾害数据,凸显了我国风险治理的现实压力:全年各类自然灾害致使超6700万人次受灾,近607万公顷农作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2416.17亿元。
当前,我国灾害风险呈现出低频高损、连锁传导、跨域扩散的新型特征,提升保险这一市场化风险管理核心工具的价值,推动其从传统的“灾后赔付兜底”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保障”全链条发力,成为完善应急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抗风险韧性的关键抓手。
当然,推动保险在应急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还必须迈过几道现实门槛:
首先,要破除“愿保不足”的认知壁垒。当前,一些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仍存在社会认知偏差、市场主体投保意愿薄弱、区域财政支撑不均等现实问题。部分市场主体存在“侥幸避险”心态,重生产收益、轻风险防控,对保险前置风控价值认知不足;部分高风险区域、高危行业因风险系数高、投保成本高,参保覆盖率长期偏低,导致风险防控存在明显短板。破解这一难题,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自发调节,更需构建“政策引导+财政赋能+税费纾困+风险共担”的多维度支撑体系,通过精准补贴、政策激励、宣传引导降低主体投保成本,扭转风险认知误区,推动保险资源重点向灾害高发区、安全高危行业、弱势群体倾斜,实现风险保障全域覆盖、精准触达。
其次,要破除“能保不强”的机制瓶颈。自然灾害与重大安全事故具有损失集中、传导性强、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单一保险机构受限于资本规模、风险储备、赔付能力,难以独立承接巨灾风险。风险分散机制的不完善,是制约保险参与重大风险治理的核心痛点。对此,必须加快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完善再保险分层分摊机制、巨灾债券融资机制、风险准备金动态补充机制,全面提升保险行业对极端灾害、重大事故的风险承接与赔付能力,筑牢保险风控的制度屏障。
再次,要破除“服务不优”的能力短板。保险嵌入应急治理,绝非简单的产品落地、事后赔付,而是要深度融入风险识别、预警、管控、处置等全流程。当前,一些保险机构在事前风险排查评估、事中动态监测预警、事后快速定损赔付等环节,仍存在数据储备不足、科技赋能不够、基层服务薄弱等问题。《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重大事故快速理赔、预赔付机制,正是瞄准应急治理的核心痛点,对保险服务专业化、高效化、精细化提出了硬性要求。保险机构需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依托大数据、物联网(885312)等技术搭建风险监测体系,健全基层服务网络,优化理赔流程,压缩响应时限,真正实现风险事前可预警、灾中可防控、灾后快赔付,以专业服务(884257)提升风险治理实效。
推动保险从“灾后补偿”走向“治理前端”,本质上是应急治理思维与治理模式的系统性升级。保险不再是应急体系的补充配套、事后统计的“配角”,而是贯穿风险治理全链条、夯实社会安全底线的基础设施,是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多元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
应急治理现代化,既要依靠强大的国家统筹动员能力,也要依托成熟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面对常态化、复杂化的灾害风险挑战,唯有持续深化保险与应急治理的深度融合,压实安责险风险约束功能、拓宽巨灾保险保障覆盖面、落地“灾害救助+金融保险”创新模式,才能真正将保险的市场化优势、专业化能力转化为精准高效的风险治理效能。推动保险全面入驻风险治理前端、嵌入应急管理全链条,既是补齐风险防控短板的务实之举,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打造韧性应急治理体系的必由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