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保险从“灾后补偿”走向“前端治理”

2026-06-16 10:01:52
来源:金融时报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国务院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强调以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多次将保险机制纳入重点任务,推动其从传统的“灾后赔付兜底”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保障”全链条发力,提升社会抗风险韧性。 2、然而,推动保险在应急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需要破除“愿保不足”的认知壁垒、“能保不强”的机制瓶颈和“服务不优”的能力短板。 3、保险不再是应急体系的补充配套,而是贯穿风险治理全链条、夯实社会安全底线的基础设施,是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多元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专业服务--
物联网--

日前,国务院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以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一体化提升减灾预防、抗灾设防、救灾保障能力。

作为“十五五”时期国家应急治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多次将保险机制纳入重点任务,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配套制度,到稳步实施巨灾保险,再到探索开展“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勾勒出市场化金融工具深度嵌入现代化应急体系的改革路径,为保险赋能风险治理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应急管理部发布的2025年自然灾害数据,凸显了我国风险治理的现实压力:全年各类自然灾害致使超6700万人次受灾,近607万公顷农作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2416.17亿元。

当前,我国灾害风险呈现出低频高损、连锁传导、跨域扩散的新型特征,提升保险这一市场化风险管理核心工具的价值,推动其从传统的“灾后赔付兜底”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保障”全链条发力,成为完善应急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抗风险韧性的关键抓手。

当然,推动保险在应急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还必须迈过几道现实门槛:

首先,要破除“愿保不足”的认知壁垒。当前,一些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仍存在社会认知偏差、市场主体投保意愿薄弱、区域财政支撑不均等现实问题。部分市场主体存在“侥幸避险”心态,重生产收益、轻风险防控,对保险前置风控价值认知不足;部分高风险区域、高危行业因风险系数高、投保成本高,参保覆盖率长期偏低,导致风险防控存在明显短板。破解这一难题,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自发调节,更需构建“政策引导+财政赋能+税费纾困+风险共担”的多维度支撑体系,通过精准补贴、政策激励、宣传引导降低主体投保成本,扭转风险认知误区,推动保险资源重点向灾害高发区、安全高危行业、弱势群体倾斜,实现风险保障全域覆盖、精准触达。

其次,要破除“能保不强”的机制瓶颈。自然灾害与重大安全事故具有损失集中、传导性强、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单一保险机构受限于资本规模、风险储备、赔付能力,难以独立承接巨灾风险。风险分散机制的不完善,是制约保险参与重大风险治理的核心痛点。对此,必须加快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完善再保险分层分摊机制、巨灾债券融资机制、风险准备金动态补充机制,全面提升保险行业对极端灾害、重大事故的风险承接与赔付能力,筑牢保险风控的制度屏障。

再次,要破除“服务不优”的能力短板。保险嵌入应急治理,绝非简单的产品落地、事后赔付,而是要深度融入风险识别、预警、管控、处置等全流程。当前,一些保险机构在事前风险排查评估、事中动态监测预警、事后快速定损赔付等环节,仍存在数据储备不足、科技赋能不够、基层服务薄弱等问题。《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重大事故快速理赔、预赔付机制,正是瞄准应急治理的核心痛点,对保险服务专业化、高效化、精细化提出了硬性要求。保险机构需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依托大数据、物联网(885312)等技术搭建风险监测体系,健全基层服务网络,优化理赔流程,压缩响应时限,真正实现风险事前可预警、灾中可防控、灾后快赔付,以专业服务(884257)提升风险治理实效。

推动保险从“灾后补偿”走向“治理前端”,本质上是应急治理思维与治理模式的系统性升级。保险不再是应急体系的补充配套、事后统计的“配角”,而是贯穿风险治理全链条、夯实社会安全底线的基础设施,是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多元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

应急治理现代化,既要依靠强大的国家统筹动员能力,也要依托成熟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面对常态化、复杂化的灾害风险挑战,唯有持续深化保险与应急治理的深度融合,压实安责险风险约束功能、拓宽巨灾保险保障覆盖面、落地“灾害救助+金融保险”创新模式,才能真正将保险的市场化优势、专业化能力转化为精准高效的风险治理效能。推动保险全面入驻风险治理前端、嵌入应急管理全链条,既是补齐风险防控短板的务实之举,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打造韧性应急治理体系的必由之路。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