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宜县支公司高岚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赣余发〔2026〕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宜县支公司高岚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新余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妥善处理上述机构撤销的善后事宜,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