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六篇“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提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十五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不仅需要全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要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的根本宗旨,锚定国家战略导向与民生核心需求,将规划纲要明确的五大金融发展部署全面落地落细,推动金融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向质效提升转型。
我国保险业历经三十余年高速发展,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保费收入稳居全球第二,已成长为全球举足轻重的保险市场。保险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将被赋予更加重要的使命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正如许多学者和业界人士指出的,我国保险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粗放型、外延式的低水平竞争模式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仍不足,民众信任度亟待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战略价值未能充分发挥。
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的新时代背景下,普惠保险作为回归保险本源与践行人民金融的重要载体,正是破解行业“大而不强”困局、助力保险业实现高质量转型的关键密钥。
深刻审视保险业“大而不强”的深层症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实现总资产从百亿级到三十万亿级的跨越式增长,机构网络覆盖全国,产品体系日趋完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持续提升。然而,行业发展的深层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核心症结在于发展理念与经营逻辑的偏离。
(一)发展理念偏离保障本源。部分保险机构将“追求业绩数据”作为核心目标,资源向高净值人群倾斜,产品过度偏向理财型品类,聚焦民生风险的保障型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23-2024年)》显示,仅37.43%的受访者持有商业保险;2021年,一项针对残疾人的商业保险可及性调研显示,超8500万残疾人整体面临商业保险不同程度的拒保(见图)。大量农民、新就业群体、老年群体难以获得适合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当保险忽视最广大民众的保障需求,行业便失去了最坚实的根基。
(二)经营逻辑未能充分保护民众利益,社会信任根基较为薄弱。部分保险机构将高风险、高保障需求的弱势群体简单视为“不可保群体”拒之门外,忽视了保险分散风险、共济互助的本质使命。产品条款设计晦涩复杂,免责条款层层嵌套;经营过程中,销售误导、虚假宣传、惜赔拒赔等问题屡禁不止,民众心中“投保易、理赔难”的刻板印象长期难以扭转。当行业发展以自身利益为先而非消费(883434)者权益保护,便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信任根基。
(三)机构发展定位与国家战略契合度不足。部分保险机构核心关切自身业绩扩张,在乡村振兴(885705)、共同富裕、基层社会治理、风险减量管理等领域服务广度与参与深度严重不足,未能有效承接政府与民众的核心期待。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商业保险尚未充分发挥专业风险治理能力,也未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获得应有的战略地位。
普惠保险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
普惠保险以中低收入群体和特定风险群体为核心服务对象,以公平可及、适配普惠为核心原则,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核心举措,也是保险业重塑发展逻辑、破解“大而不强”困局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普惠保险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为行业转型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一)国家战略的全面布局为普惠保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顶层指引与政策支撑。从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885705)战略的全面实施,到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做好普惠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再到《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国家层面为普惠保险发展划定了清晰的战略方向。普惠保险正是保险业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承担时代使命的核心切入点,也是行业实现从商业机构向社会价值主体转型的关键载体。
(二)巨大而未被满足的民生保障需求为普惠保险开辟了行业发展的全新蓝海市场。我国拥有6亿农民、近3亿老年人、8400万新就业群体、8500万残疾人,这些群体规模庞大,保障需求巨大,构成了普惠保险最广阔的市场空间。一项全国性残疾人保险调研数据显示,30%至35%的残疾人有强烈的保险购买意愿和出资能力,50%至60%的残疾人有较强购买意愿。仅心智障碍者家庭保险的市场规模就有望突破1000亿元。不同于现有保险市场中高净值人群的白热化竞争,普惠保险面向的金字塔底层群体是一片尚未被充分开发的蓝海,能够为保险业带来全新的客户群体与业务增量,有效破解行业同质化竞争、增长乏力的困境。
(三)普惠保险是行业重建民众信任、重塑社会形象的核心抓手。保险行业的公信力不是简单来自规模与利润,而是来自每一份平等的保障、每一次及时的赔付、每一位群众的认可。当保险机构主动为残疾人、老年人、低收入群体等过往被排斥的对象提供平等的保障服务,用通俗的条款、便捷的服务、及时的理赔回应群众需求,将从根本上扭转民众对保险行业的刻板印象。在一个心智障碍者普惠保险保障项目中,有家长直言“以前觉得保险离我们很远,不敢相信有专门为我们孩子设计的保险,直到身边有人拿到了理赔,深切感受到我们的孩子跟正常孩子一样,也可以拥有保险的保障,我们才真正相信保险的价值”。这份从怀疑到信任的转变,正是普惠保险最珍贵的价值,也是行业重建与民众信任纽带的最佳载体。唯有真正服务最广大的民众,才能赢得最广泛的信任,这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逻辑。
(四)科技变革与人工智能(885728)(AI)的快速发展为普惠保险破解发展难题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长期以来,风险数据不足、产品研发成本高、客户触达难、逆向选择风险大是制约普惠保险发展的核心痛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885728)、物联网(885312)等新技术的深度应用,正在全面破解这些难题。通过互联设备与多维度数据整合,保险机构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用户风险特征,弥补弱势群体风险数据缺口,实现精准定价;通过AI智能核保、智能理赔能够将投保、理赔周期(883436)从几天缩短至几分钟,通过物联网(885312)技术与风险预警系统创新“普惠保险+风险减量”服务模式,大幅降低运营成本。科技赋能正在让普惠保险的规模化、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也为保险业的数字化转型、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全新路径。
以普惠保险为抓手,推动保险业实现高质量转型的实践路径
破解保险业“大而不强”的困局,核心是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回归保险本源,将普惠保险作为行业转型的核心抓手,从价值观、产品服务、科技赋能、生态构建4个维度全面发力,在全面保障民生与融入国家战略的过程中,实现我国保险业迈向“既大又强”的历史性跨越。
(一)坚守核心价值观,夯实行业发展的底层逻辑,是普惠保险发展的根本前提。保险业转型,首先是发展理念的转型,必须将普惠保险的核心价值观贯穿经营全流程,坚守公平正义的核心原则,让普惠保险成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恪守信义义务,始终将被保险人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全面履行对保险消费(883434)者的忠实、谨慎、诚信义务。具体而言,保险产品设计从机构利益至上转向民众需求导向,运营过程做到保费结构、赔付数据、成本支出更加公开透明,理赔环节坚守诚信底线。全面坚持社会价值引领经济价值,将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核心目标,把商业可持续作为实现普惠目标的工具,而非最终目的,坚决杜绝“普惠”名义下的逐利行为;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联动政府、社会组织、科技企业等多方力量,构建多方协同的普惠保险生态,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普惠保险的参与者与受益者。
(二)锚定服务对象需求,构建精准适配的产品与服务体系,是普惠保险发展的核心根基。普惠保险必须深入读懂服务对象,精准把握中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风险特征、支付能力、认知习惯与行为逻辑,开发低保费、简条款、高适配的定制化产品,优化全流程服务,推动条款通俗化、投保便捷化、理赔高效化;弥合数字鸿沟,保留线下服务窗口与人工渠道,依托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基层服务点,开展面对面的产品讲解与客户服务,真正让群众看得懂、买得起、用得好、赔得到。
(三)强化科技赋能,破解普惠保险可持续发展难题,是普惠保险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度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885728)、物联网(885312)等前沿技术,为投保群众提供健康管理、防灾防损、安全指导等前置服务,从源头降低风险发生率,实现保险机构与投保群众的双赢。同时,借助互联网平台与数字渠道,降低客户教育与推广成本,全面拓宽普惠保险的触达范围。
(四)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普惠保险深度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是普惠保险发展的长远保障。普惠保险的发展必须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的发展格局。将普惠保险与乡村振兴(885705)、共同富裕、基层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等国家战略深度融合,发挥保险的专业风险治理能力,助力政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普惠保险从“风险补偿工具”升级为“社会治理基础设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普惠保险补齐社会保障短板,降低社会救助财政压力,培育面向特殊群体的照护、健康等公共服务市场,助力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真正让普惠保险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结:以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铸就保险业宏伟未来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时期,保险业正站在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历史关口。破解“大而不强”的行业发展困局,关键是依靠对保险本源的坚守、对民生需求的回应、对时代使命的担当。
在中国式现代化与共同富裕的伟大征程中,普惠保险作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将成为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战略性支柱,绝不仅是在履行一项经济职能,更是在践行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哲学,是在为一个更具韧性、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现代社会贡献不可或缺的保险智慧与(HPE)力量。
必须深刻认识到,保险普惠广大民众的核心要义在于放下对短期业绩与自身收益最大化的过度追逐,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平正义为内核,以信义义务为遵循,以社会价值为引领,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凝聚全社会的共识与合力,通过社会化的风险共济机制,为现有商业保险体系难以覆盖的中低收入群体、残障人士、新业态从业者、农村居民等弱势群体,提供平等、可及、适配的风险保障,全面夯实行业与民众的信任根基,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在服务国家战略与民生福祉的过程中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为金融强国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坚实的保险力量。
(作者为北京城市学院公共管理学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参考文献
①郑伟.“十四五”时期保险业改革发展新成就[J].中国金融.2026(01):26-28.
②魏丽,魏平.从2025年两会看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兼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个人养老金积累[J].中国保险.2025(03):22-25.
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23-2024 年)》[R].2025-01-17.
④朱萍,王帆.8500万:谁为“被商业保险遗忘的群体”风险兜底?[N].21世纪经济报道2021-03-31.
⑤赵全玺 胡乃军.建立残疾人商业保险补充保障机制的理论探讨[J].残疾人研究2014(4):52-55.
⑥李晓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险理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5.
⑦周玲.普惠保险:理论、政策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