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公司韩公渡营销服务部等7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湘发〔2026〕1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支公司韩公渡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支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乡支公司安丰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乡支公司焦圻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公司毛家滩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公司太平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HK2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以上机构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