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开展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货车司机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工伤权益,分散货运企业用工风险,4月27日,河东分局联合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和区税务局,召开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货车司机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动员部署会。
会议上,对试点核心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①货运企业可自愿在注册地为货车司机办理单险种工伤保险,实行按月缴费、司机个人不缴费;②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费率执行道路运输行业基准费率1.1%;③参保后发生工伤的,待遇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基金支付项目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山东省相关办法执行,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待遇由企业与司机按协议或协商解决。此次试点工作将允许货运企业为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货车司机单险种参保,是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探索。
下一步,河东分局将持续深化政策宣传,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助力货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供稿:河东分局
校核:李卅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