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西安市灞桥支公司洪庆营销服务部撤销的请示》(陕人保财险发〔2026〕7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灞桥支公司洪庆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灞桥支公司洪庆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4月24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西安市灞桥支公司洪庆营销服务部撤销的请示》(陕人保财险发〔2026〕7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灞桥支公司洪庆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灞桥支公司洪庆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