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撤销赞皇支公司的请示》(光保冀字〔2026〕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赞皇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上述机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4月22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撤销赞皇支公司的请示》(光保冀字〔2026〕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赞皇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上述机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