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关于撤销民福支公司市府街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朔人保财险发〔2026〕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民福支公司市府街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民福支公司市府街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朔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4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关于撤销民福支公司市府街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朔人保财险发〔2026〕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民福支公司市府街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民福支公司市府街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朔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