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屯留支公司常村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长人保财险发〔2026〕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屯留支公司常村矿营销服务部将营业场所变更为: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南街村余吾镇卫生院东侧李徐红房产一楼临街门面房。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2026年4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屯留支公司常村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长人保财险发〔2026〕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屯留支公司常村矿营销服务部将营业场所变更为: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南街村余吾镇卫生院东侧李徐红房产一楼临街门面房。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