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风”而动!保险业全力迎战“桦加沙”,巨灾险仍面临三大挑战

2025-09-25 23:30:2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作者:王莹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于9月24日17时前后在广东阳江市海陵岛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40米/秒,台风级),或成为今年以来影响我国的最强台风。9月25日早晨6时30分前后,“桦加沙”在广西北海市沿海再次登陆,登陆时强度为热带风暴。

  面对严峻的台风形势,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向各地方金融监管局、财产险公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桦加沙”台风灾害应对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行业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对准备,畅通理赔通道。

  各大保险机构闻“风”而动,第一时间启动大灾应急响应机制,集结理赔、承保、客服等多部门,多措并举筑牢安全堤坝。截至9月25日10时,广东金融监管局辖内保险业累计接到报案1.14万件,估损金额2.29亿元,已支付保险赔款2125.88万元。

  保险机构迅疾行动

  台风过境,往往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保险业在抗击自然灾害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应急准备方面,《通知》明确,要用好风险隐患排查成果,做好风险识别评估和动态分析;科学合理调配查勘救援车辆、理赔工作人员和大额赔付资金等各项资源,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遇有突发险情、灾情能迅速有力应对处置;强化行业内部协同,共享救灾资源,充分运用大灾车辆损失查勘互认等机制,有效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在理赔服务方面,《通知》要求,要密切跟踪台风灾情进展,提前储备查勘工具,加大应急资源调配,畅通绿色通道,切实做好保险理赔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前提下,主动开展车辆和人员的救援救助,及时做好灾害受损标的查勘定损;简化理赔手续,优化理赔流程,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

  为迎战年度风王“桦加沙”,保险机构也严阵以待,落实多项大灾应急响应举措,构建起了一张高效协同的防灾减灾网络。

  记者了解到,9月24日10时,客户向太保产险深圳分公司报案称,其住房天花板受台风影响受损。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后5分钟内主动联系客户,通过线上视频、高清图像传输实现远程评估、智能定损,15分钟内用“零接触”方式完成损失认定,30分钟内赔付到账。

  9月24日上午,中国人寿601628)财险广东分公司密切关注省内气象预警,在预计受台风正面袭击概率较大的茂名和阳江等地,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触发了天气指数保险出险条件的客户,主动指引客户报案,并迅速启动绿色理赔通道。当天中午12时许,茂名7件、阳江1件共计赔款6.5万元支付到位,实现“台风未登陆,赔款已到账”。

  巨灾保险扩面提质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

  巨灾保险作为现代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等方面意义重大。2014年以来,深圳、上海、广东、四川等地陆续落地巨灾保险试点。

  所谓巨灾保险,通常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散和损失分摊的一种保险。

  中再产险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14年到2023年,地方巨灾试点保费的年均复合增速超过40%,保费规模已达到10亿元。以广东为例,2022年至2024年先行试点期间,全省巨灾保险累计保费达8.6亿元,累计赔付超19亿元。

  2024年2月,金融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在原有地震灾因的基础上,将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纳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保障范围,并提升基本保险金额水平,基本实现中国全域常见自然灾害全覆盖。

  此次“桦加沙”过境期间,广东湛江触发台风巨灾指数保险,人保财险湛江市分公司24小时内快速支付赔款1020万元,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重要经济支持,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台风巨灾指数保险以台风风速的气象灾害指数作为赔付依据,免去定损、勘察等环节,保险赔付金额第一时间统筹用于抗灾、赈灾、救灾等工作,能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有效发挥巨灾保险在服务应急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作用,让巨灾保险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创新风险分散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相比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保险业的赔付比例仍显不足,巨灾保险在国内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利用价值。

  “我国巨灾保险主要面临保障缺口大、机制不完善、产品创新不足三大核心挑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具体来看,一是保障水平低。保险赔付仅占灾害损失约10%,远低于全球40%的平均水平,覆盖面不足。

  二是市场化机制不完善。行政与市场力量协同不足,风险分散主要依赖传统再保险,应对极端损失能力有限。

  三是产品创新与数据支撑不足。产品单一,难以满足需求,且缺乏全国统一的巨灾风险数据库支撑精准定价。

  基于此,龙格建议,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快专项立法,明确“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并配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其次要创新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发展巨灾基金、巨灾债券等工具,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散体系;最后要强化科技与数据支撑,利用大数据、AI等技术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同时建立国家巨灾风险数据库,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巨灾保险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这将有助于保险业在自然灾害事件中继续发挥‘经济压舱石’的作用。”慕尼黑再保险中国区核保负责人刘春林补充道,目前在中国,个人和中小企业对低频灾害的风险认知以及投保自然灾害保险的意识仍然较为薄弱,这就需要依靠政府与行业共同携手促进风险意识教育,加深市场各方对于自然灾害暴露、气候变化影响及潜在风险的认知。

  刘春林建议,再保险公司需要积极发挥作用,赋能巨灾风险价值链,与行业及本土业务伙伴紧密合作,打破数据壁垒,携手提高自然灾害建模和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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