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利率时代,存款“替代品”靠谱吗?揭秘储蓄险“真相”

2025-06-16 15:38:4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开栏语】

  2025年,中国保险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随着保险业新“国十条”的深入实施,行业正加速从传统“风险补偿”向现代“生态服务”转型升级。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共同推动下,保险行业呈现出三大新变化:浮动收益型产品吸引力凸显,成为居民资产配置的重要选择;服务模式全面提升,“保险+健康”“保险+养老”等生态化服务模式蓬勃发展;科技赋能成效显著,理赔服务创新升级。

  在此背景下,南都·湾财社重磅推出“金融新消费之投保新知”栏目,以“专业对话+实用科普”为核心,聚焦产品价值解析、投保策略指导、行业趋势前瞻等议题,通过采访保险公司高管、金融学者、法律专家等权威人士,为消费者提供客观、专业的投保指南,助力提升全民金融素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我国保险行业步入高质量转型深水区,产品结构加快切换。保障型产品占比提升、储蓄型产品形态创新、浮动收益型产品快速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如何为自己和家人规划保险保障?

  尤其是近期,在利率下行的趋势下,增额终身寿险、年金险等储蓄型保险产品迅速升温,成为居民资产配置的重要选择。然而,储蓄型保险产品真能替代银行存款吗?消费者该如何理性看待保险产品的“长期收益”优势?险企又将如何平衡利差损风险,实现长期稳健经营?南都·湾财社重磅推出“金融新消费之投保新知”栏目,深入解读保险产品的真实收益与风险保障,让您明明白白买保险,踏踏实实做规划。

  市场新趋势:储蓄险热度攀升

  2025年5月20日,存款挂牌利率迎来第七次下调,国有六大行率先下调存款利率,活期存款下调5bp,定期存款下调15-25bp,3年、5年期调降幅度更大。本次调整完之后,活期存款接近零利率,1年期定存利率降至1%以下,存款利率全面进入“1%”时代。

  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这一消息发布之后,不少保险从业者纷纷在朋友圈转发并解读称“转存是最好的选择”。

  事实上,在低利率时代,兼具保障与增值功能的储蓄型保险一直备受投资者青睐。《2024年中国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洞察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当前经济环境下,消费者对股票、基金、房地产等传统投资渠道仍保持谨慎态度,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保险产品进行资产保值和增值。2024年,约57%的消费者通过保险进行财富管理,保险成为仅次于银行理财的第二大投资渠道。

  《报告》还指出,保险产品凭借其低风险、稳健收益以及兼顾保障与储蓄的特点,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的财富管理需求,2024年有近三成消费者增加了对储蓄险的投资。此外,新增储蓄险的人群中,41-50岁年龄段的新增率最高,达到了18%。

  另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约5.7万亿元,同比增长11.15%。其中,寿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45%,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保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阎建军在《NIFD季报》中指出,2024年寿险保费高速增长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对储蓄类寿险产品需求旺盛。在他看来,受银行存款利率趋势性下行、权益类基金收益率受股票市场拖累、以及居民整体风险偏好仍然较低等因素影响,能够提供长期确定收益的储蓄类寿险产品受到众多消费者青睐。

  专家提醒:储蓄险≠银行存款

  公开资料显示,储蓄型保险是保险公司设计的一种将保险功能和储蓄功能相结合的产品。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包括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分红险等产品。

  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储蓄型保险能完美替代银行存款,满足居民的理财需求吗?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朱俊生教授表示,储蓄型保险与银行存款虽然都具备“存钱生息”的功能,但二者在产品性质、收益结构、流动性和保障功能等多个方面存在本质区别。

  首先,从产品性质来看,储蓄险是一种保险合同,属于保障型金融产品,通常由保险公司承保;而银行存款是一种存款合同,属于债权类资产,由银行作为承接主体。

  其次,在收益结构方面,储蓄险的回报基于预定利率,部分产品还可能包含红利分配或浮动收益,如分红险、万能险等。而银行存款的收益则是固定利率或由市场利率决定的浮动利率,收益相对透明和确定。

  在流动性上,储蓄险普遍要求长期持有,前期退保往往会面临本金损失或手续费扣减,违约成本较高;而银行存款虽然部分品种有期限限制,但通常可以提前支取,只需扣除部分利息。

  此外,储蓄险通常还具备一定的保障功能,例如附带疾病、身故或豁免责任,是兼具理财与保障的复合型产品;而银行存款则不具备任何风险保障属性。

  总的来说,储蓄险强调的是“长期、稳健、保障”三位一体,更适合有中长期规划、对保障有需求的客户;银行存款则更侧重“流动、便捷、安全”,适合日常短期资金的保值与调度。两者定位不同,居民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目标合理配置。

  “在风险偏好较低、追求稳定回报的客户群体中,储蓄型保险因其2.5%的预定利率的确具备一定的吸引力。”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但从长期角度看,储蓄型保险的优势并非绝对。部分储蓄型保险的预定利率虽高于当前存款利率,但需考虑产品的流动性差、锁定期长、提前退保成本高等特点。

  行业影响:销售利好与利差损压力并存

  记者采访获悉,存款利率的持续下行对保险业带来了复杂的影响。一方面,在短期内为储蓄型保险产品的销售带来利好,因为其相对较高的预定利率更具吸引力;但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这种环境也加剧了保险公司面临的利差损风险。

  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显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单合同平均预定利率时,会产生利差损。利差损在低利率环境下尤为突出,此前部分发达经济体保险行业曾因利差损导致严重亏损甚至出现“破产潮”,相关经验教训值得借鉴。

  为有效应对利差损风险,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24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对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进行了调整。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被设定为2.5%;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调整为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调整为1.5%。

  同时,监管部门还要求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该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以及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指标,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发布预定利率基准值。

  2025年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出台《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动态调整普通型、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的最高值,以及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的最高值。预定利率最高值需取0.25%的整倍数。若险企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两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出25个基点及以上,险企需及时下调新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

  从已发布的数据来看,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研究值呈现下降趋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25年1月10日和4月21日发布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分别为2.34%和2.13%,显示出市场利率下行对保险产品定价的直接影响。

  投保指南:储蓄险这些“雷区”不能踩

  对于消费者而言,选购储蓄型保险产品时,应注意哪些方面?相关专家提醒:储蓄型保险虽然收益相对稳健,但并不等于“零风险”,消费者在购买前需要综合考量自身需求、风险偏好和资金流动性。

  朱俊生指出,保险产品通常需要长期持有(5年以上),短期内退保可能导致本金损失。以分红险为例,其演示收益属于“非保证收益”,消费者需注意区分“预定利率”与“实际收益”的差异,警惕销售误导。同时,由于部分产品条款复杂、附加责任繁多,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在充分理解保险合同内容后再做决策。

  江瀚也表示,消费者购买前应充分了解产品的条款和细则,尤其是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预期收益和退保规则。同时,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资产,避免盲目跟风。

  南都·湾财社“金融新消费之投保新知”栏目提醒:利率下行趋势下,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储蓄险的“高收益”宣传,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风险偏好综合配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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