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监管局核准邓伟阳光财险临沧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2025年4月22日,云南监管局发布批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邓伟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滇阳光产险〔2025〕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邓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临沧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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